??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各学院(系)提交的拟调剂名单、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将通过调
剂平台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学生在调剂平台接收拟录取即可。复试一个星期后,学院(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分配。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门类或领域《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且成绩符合调剂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满足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下),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5.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实施步骤: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3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每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
2.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倍。
3.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系)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
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
五、复试时间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