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 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 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 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 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 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 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 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 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 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 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告重庆工商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重庆 工商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 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 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 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 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5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6 日下午 业务课二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或网 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学历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 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 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 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 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3 月下旬—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招 生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 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

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 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 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 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 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部、所、中心)书面 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 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 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网发布 的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 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 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 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 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 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 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 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

各专业标准学制参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 7000 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3000 元/ 生/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暂定 20000 元/生/年(以上级文件核定标准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 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奖助项目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助学金 硕士:6000 元/年 博士:20000 元/年 符合国家文件要求均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 硕士:20000 元/年 博士:30000 元/年 按国家文件执行 新生奖学金 最高可达 12000 元/年 按等级择优评选。一、二等奖获得者须为 第一志愿报考者。获奖等级及比例按照相 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业奖学金 最高可达 12000 元/年 获奖等级及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单项奖学金 200-5000 元/项 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文体活动 等获得荣誉给予相应级别奖励 研究生创新型项目 3000-5000 元/项 学生自主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校长荣誉奖 10000 元 校学工部集中组织,全校本科、研究生统 一评选 研究生“三助”津贴 4800-8000 元/年 研究生参加“助管”、“助教”、“助研”, 根据工作性质及内容获得津贴 优秀硕士论文奖 1000 元/篇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篇 1000 元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600-51000 元/项 按照学校文件给予奖励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 助 500-2000 元/人/次 根据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研究生考博奖励 1000-1500 元/人 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 注: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主要面向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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