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硕士研究生公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5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8号)文件精神,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24名,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9日期间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 现场确认时,因疫情等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中写明的毕业时间为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本科、硕士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或对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依照招聘条件执行。

各选聘岗位年龄要求:凡涉及到年龄等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9月9日。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唐山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1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信息

2022年9月8日- 9月15日,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及“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tangshan.gov.cn)”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发布选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2022年9月9日-9月16日,应聘人员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主页人才招聘系统报名(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60.2.52.20:800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人才招聘系统中的《应聘须知》,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的各类关于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

2.简历附件上传要求

(1)上传简历附件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简历附件需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即将多个文件插入到一个word文档中或将多个文件组合成一个多页的pdf文件)。 如有技术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应聘须知》中的电话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2)简历附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a身份证

b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

c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学位证书

d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e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f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g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8:00-12:00。

确认地点:具体现场地点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疫情原因现场确认时,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晚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出的简历原件(须本人签字,如长度为两页的,需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最高学历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止报名还没毕业的,需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8.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成绩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9.学习和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原件、复印件;

10.《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按1-9项排好顺序,装订成册上交(均为A4纸),原件也按相同顺序单放,审核完当场退回。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

(五)测评考核

自10月16日起开始测评,所有岗位测评考核均由专业能力测评和业务水平测评构成。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应聘人员(除教学岗12、13外)在业务水平测评前均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教学岗12、13在专业能力测评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评成绩。各岗位具体测评考核内容见《唐山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测评考核内容》(附件2)。具体测评时间及地点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1.教学岗1-教学岗11选聘测评考核

如各岗位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超过5:1时,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评环节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测评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评成绩。笔试内容见《唐山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教学岗1-11入围笔试内容》(附件3)。

专业能力测评采用板书授课方式,考核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在三部分试讲内容中现场抽取一个试讲内容,所有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讲同一部分内容;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业务水平测评采用面试答辩方式,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师德师风、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教学岗12、教学岗13选聘测评考核

专业能力测评采用自述及板书授课方式,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学术研究背景等。在三部分试讲内容中现场抽取一个试讲内容,所有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讲同一部分内容,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业务水平测评采用技能展示方式,主要考核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教学岗12、教学岗13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按照进入专业能力测评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能力测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能力测评);如果相应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相应岗位业务水平测评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评环节。

3.辅导员岗选聘测评考核

辅导员岗专业能力测评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考查应聘人员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业务水平测评考核采用面试答辩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及与人岗匹配度等。

辅导员岗先进行能力测评,按照进入业务水平测评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业务水平测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业务水平测评);如果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辅导员专业能力测评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业务水平测评环节。

4.行政岗选聘测评考核

行政岗:专业能力测评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测评采用面试答辩方式,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需求单位组织专家拟定3套面试题目,面试答辩开始前,现场抽取1套作为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答辩题目。

行政岗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评,按照进入业务水平测评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业务水平测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业务水平测评);如果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专业能力测评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业务水平测评环节。

5.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与业务水平测评成绩各占综合测评成绩的50%。应聘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个人综合测评成绩可在报名时的人才招聘系统(http://60.2.52.20:8002/)中查询。参加各岗位业务水平测评的应聘人员综合测评成绩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考研布。

(六)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心理测评结果及入围人选的综合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名和岗位需求数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数临界值出现两名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应聘教学岗位的入围人选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如果仍然相同,由测评考核小组成员投票表决;应聘辅导员岗位、行政岗位的入围人选,按业务水平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如果仍然相同,由测评考核小组成员投票表决。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八)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学校审定

学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十)公示

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开选聘的应聘人员须在现场确认和测评考核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或下载“冀时办”APP,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应自觉如实进行测评前14天的健康监测。

1.出入过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

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考前7日内、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阴性报告,并保持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两码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考核。

2.现场确认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须提供考前7日内、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阴性报告,并保持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两码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考核。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试前14天抵达唐山,且期间不得离开唐山,并按照唐山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后出具考前7日内、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考核。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向唐山学院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现场确认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应聘人员须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申报本人现场确认前14天健康状况。

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现场确认和测评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确认现场和测评考场。

(三)现场确认和测评考核当天,若应聘人员在进入现场确认现场或测评考场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测评,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应聘人员进入确认现场和测评考场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确认现场和测评考场,进出确认现场和测评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现场确认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应聘人员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唐山准备,现场确认和测评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其他事项

1.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网络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附件)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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