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晨阳,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张家口人。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2017级经济法学研究生,天津工业大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支教服务于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曾担任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团委书记,校团委兼职辅导员,院法学本科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副书记,14级学生班主任和法学1303班团支书等学生干部职务,天津工业大学“卓越管理者”培养计划成员。曾荣获天津市

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团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立项结题两项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资助项目,分别获得哲学与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与河北省怀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获得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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