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优先采取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再以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当年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二)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 非

定向生: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在学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 定向生:

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书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工作单位的定向生: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调取人事档案。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具体招生信息,请大家自行前往大学官网查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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